2/3起家有十五足歲以下兒童之家長 責任重擔自己揹(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條文)

卡優網 更新日期:2010/01/22 03:59 張漢軒  
立法院三讀通過保險法第107條修正案,規定15歲以下的未成年人身故,不提供死亡保障,僅退回保費及加計利息,引發外界質疑,是否會面臨沒有兒童保單的空窗期,而將會出現一波兒童保單搶購潮。金管會今(21)日作出說明,未成年人仍有生存險、健康險及年金險的保險保障,沒有空窗期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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