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孫姐姐在回答小廖還有笨女孩的問題時,孫姐姐說:「手淫是不好的,但恰當而不縱慾的手淫,對青少年旺盛的精力提供了適切的發洩。根據醫生的解釋,就生理而言,只要不過度放肆,這種自慰並不違背常理……」 孫姐姐說手淫(或稱自瀆,手工,自慰)不好,是指那裡不好?究竟有無任何切確的依據呢?關於這點,我個人表示相當懷疑!對於其中「恰當而不縱慾」一句,也未盡恰當。
大英百科全書裡說:「每一人身體的狀況有很大的差別,很難確定什麼是『正常』,什麼是『過度』。」所以文中用「恰當」一辭來修飾,可能只是徒增讀者的困擾罷了!我覺得還是穆基先生所說的不要「勉強而行之」來得恰當些。
根據馬斯特博士所說,靠自慰達到高潮的次數越多,身體系統,包括性反應的能力也越好。所以所謂的「不縱慾」似無必要,因為用自慰的方式來解決性慾的需求,對於一個沒有性伴侶的人來說,本是很「自然」的方式(有性伴侶者則視情況而定。),就如同有(慾)火則滅(慾)火一般。
此外孫姐姐「只要不過度放肆」的說法,似乎也有問題。史樸克博士在其所著之父母親的問題一書中,告誡所有的為人父母者,在對其子女說「手淫沒有害處」的時侯,不要加上一個條件-「只要不過度」因為史樸克博士說:「這樣的條件沒有醫學上的根據,而且容易使子女把手淫的罪惡感,轉變成對『過度』的憂慮感。」所以其不過度放肆的條件,似乎也應予革除。我這幾點粗淺的見解,也許不盡然正確,但總可供做作者再版修正時的參考。
在書中,孫姐姐亦提到了不少失身少女的案例,看了之後真是讓人心痛,但痛定思痛,深慮其原因,青年男女缺乏正確性知識,不明作愛所潛藏的危險後果,也許是許多少女之所以會在「半推半就」下失身的主因。性行為最明顯的後果是懷孕,而未婚少女一日懷孕,便成了使父母困擾的未婚媽媽。
根據天主教福利會附設未婚媽媽之家的調查,有八成的未婚媽媽對未來的感情不敢寄以希望,而且大都對感情持負面態度態度!其餘二成,則為遊戲人間,或無知的態度,她們雖遭遇創傷卻仍不識真感情,演變成對感情的冷漠。
未婚媽媽通常有四條路可走:
第一是:奉兒女之命結婚,不但兩人的學業、前途堪慮,而且小家庭費用的來源也是一大問題;
第二是:保留孩子卻不結婚,但孩子會因不健全的家庭環境及社會言語的影響,而產生不良效應;
第三是:生下孩子,送給他人領養。不但理想的領養人難覓,戶籍的申報麻煩,骨肉的分捨最是痛苦;
第四是:墮胎,常因無法循正常管道墮胎,而損傷生育能力甚至造成生命的危險。
所以未婚媽媽雖有四條路可走,卻條條坎坷難行。除了懷孕之外,婚前性行為還可能有一個很可怕的後果—感染性病。雖然淋病和梅毒均不難治癒,但染病少女卻多因不好意思求醫,因而導致病情日益嚴重。孫姐姐在書中亦提到:「有些男孩子認為女孩子隨便付出自己的所有,是草率又低賤的行為。他們自以為聰明的認定:『妳可以對我作全部的給予,那妳也可以同樣對別的男主!』於是乎,他在獲得他想得到的快樂後,不一定要牢記妳。」
性與愛的愚蠢:我怎麼知道一書作者蕭特博士,也對婚前性關係的後果提出了以下七點:
一、婚前性關係容易使男女兩人在結婚前分手;
二、許多男人不願娶一個跟別人發生過關係的女孩;
三、發生婚前性關係的女孩,婚姻生活比較不快樂;
四、婚前發生性關係的女孩,離婚率高;
五、在婚前發生過性行為的女孩,她們「紅杏出牆」的機會是婚前沒有性經驗的妻子的兩倍;
六、在婚前發生性關係,可能會使少女嫁給不合適的人;
七、有婚前性行為的女孩,婚後的性生活常常比較不滿意。
所以說婚前「全壘打」所產生的負面效應可真不少啊!所以女孩子們,在付出妳的所有之前,千萬要三思再三思啊!
有人說:「女孩子認為『性』是獲得『愛』的過程,男孩子認為『愛』是獲得『性』的途徑。」試想,要是這樣的一個女孩子,遇上了那樣的一個男孩子,結果會是如何呢?女孩子因為愛而屈就於性,男孩子卻因為得到了性而放棄了愛,哦!又是悲劇一場,所以說性與愛的釐清,是相當重要的!
我覺得孫姐姐說得不錯:「要知道對心上人真誠、忠實是要求自己更潔淨、更端莊、更含蓄,不是亳無忌憚的把自己豁出去。」「愛是不經威逼、不經引誘、不經威脅,而自然圓滿渠成的。」所以男孩子也應該要知道婚前性行為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,不要隨便提出要求,更不可以要求女孩子以奉獻來證明真愛,免得害了對方,也苦了自己。而女孩子也要學會說不,如同美國專欄作家莎莉.海爾格所說:「如果妳覺得妳還不準備跟他發生『超友誼』關係,妳只要簡單的說『不成』,妳沒有跟他解釋的義務,解釋可能引起辯論……」更重要的還要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設限,隨著和男友情感的發展,而設下一定的界限,諸如拉手、搭肩、扶腰、擁抱、親吻、撫摸!循序而進,而發生『超友誼』的事情,則應列在界限之外。
覺得自己著實很幸運,能夠讀到像『結一個圓』這樣的一本好書,使我獲益非淺,並且陪我渡過了今年的寒假,雖然,它帶給我的並非全然是喜悅,也包含了一分的感傷和無奈,但是我還是很慶幸,能夠跟它結了一個綠。心存感激,曾與之相遇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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